数据汇聚平台及基础临床与教学应用采购意向公示2022-JL13(03)-W30209

发布时间:2022-05-16 点击数量: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数据汇聚平台及基础临床与教学应用

二、项目编号:2022-JL13(03)-W30209

三、公示时间:2022516日至2022523

四、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报价方需承接过医疗数据汇聚或医疗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提供2个案例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相关产品合同关键页和验收报告。其中一个项目案例需至少接入三家以上大型三甲医院的主要业务数据。

(五)要求报价方为所报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或专利。

(六)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报价,不接受项目分包。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采购人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专人送达的方式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我院官网()。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 郭老师  

   话:  023-68766968    

监督电话:  023-68754138    

投诉电话:  023-6875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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