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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应急采购临床检测类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经网上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为止合格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特此再次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应急采购临床检测类设备一批 
二、项目编号:2021-JL13(03)-W30112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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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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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 
 /  | 
 详见谈判文件附件23  | 
 台  | 
 4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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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 
 台  | 
 2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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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便携式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  | 
 台  | 
 1  | 
 20  |  
| 
 4  |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台  | 
 1  | 
 48  |  
| 
 5  | 
 荧光定量PCR仪  | 
 台  | 
 6  | 
 120  |  
| 
 6  | 
 全自动核酸提取体系  | 
 台  | 
 2  | 
 100  |  
| 
 7  | 
 新冠大通量全自动核酸提取体系(含分杯处理系统、快速核酸提取、全自动液体工作站功能)  | 
 台  | 
 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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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注:1.报价方须对该批次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预算仅包含设备价值及运输到国内指定港口的费用;海外安装、维保等涉及的交通、运输、人工费用等需另行报价。 
3.交货时间:原则上成交通知书发出后45个日历日内到货。 
4.交货地点:国内指定港口。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七)报价方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报名时间: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4 月 16 日(08: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时间: 报名后另行通知   。 
(三)发售地点:    重庆市    。 
(四)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保密承诺书 
5.廉洁诚信承诺书 
6. 相关声明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需具备相应产品经营资格)  
8. 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总代理营业执照) 
9. 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需具备相应的产品生产资格,进口产品提供国内总代理相关经营许可证) 
10.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11. 生产企业对代理公司参与报价的授权书(进口产品需提供原产厂家对中国总代的中英文授权书复印件或同步翻译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  报名后另行通知  。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重庆市  。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我院官网()上发布。 
八、若潜在供应商对此采购文件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书面提出。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甘老师、陈老师    
电    话:  023-68766148    (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  023-68766035    (08:00—12:00,15:00—18:00) 
  
物资采购中心 
                                        2021年4月9日      
 附件:临床检测类设备谈判文件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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